第二十六条

有效

在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行业,可以联合建立区域或者行业职工代表大会。

区域或者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由小型企业工会协商联合建立,或者由区域、行业工会负责组织和建立。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