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七条已废止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科学技术经费的投入。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