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已修改对单位作出二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作出一千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