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集中供热,是指集中热源所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向城市(镇)或者部分区域的用户有偿提供用热的行为。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