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参展单位实施相关禁止行为的,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先行制止,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通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