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会展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在会展场馆周边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泊位数量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会同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定。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