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十条已修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和进口不符合国家规定噪声限值标准的产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