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在本经济特区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