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1年 3月 1日起施行。

附件3

厦府〔2020〕155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

条例(草案)》的议案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提请审议。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

(草 案)

目 录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