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