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十条有效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