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古城墙以内区域园林、绿地、古树名木和广场的保护管理工作,有计划地新建、扩建城市街心花园、街头绿地、休闲广场,增加行道树木,扩大植被。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