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已有处理规定,本条例未作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