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活动,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