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 收集、运输与处理第四十四条有效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生活垃圾准运证。运输厨余垃圾或者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建筑垃圾,应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