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减量与分类第二十五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