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本市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