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本条例确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进行综合执法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综合执法的,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燃气供应企业、非居民用户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燃气供应企业、燃气用户的管理服务信息。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