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第四十七条有效代表联名提出的质询案,在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答复前,提案人可以撤回。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