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会。

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大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公开转播。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