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三章 促进与发展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