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运用贵州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实体平台等资源,为公众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