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