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在不影响当地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等保护对象进行保护传承、合理利用。

在开展城市规划和建设时,应当注重融入能够凸显柳州历史文化特色的元素,推动历史文化传承与城市形象提升相融合。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