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四章 服务第四十二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措施给予扶持。鼓励和支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社会化发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