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