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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有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加强同各国议会、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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