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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有效

各专门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履行职责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新的专门委员会为止。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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