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九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