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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一条

有效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后,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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