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三章 运行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从事地下挖掘或者采用定向钻、顶管等方式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应当事先向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查询作业区域的管道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确认,防止破坏既有管道,确保管道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