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有效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