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有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