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有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