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计划,定期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