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用水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价调整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