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第五章 服务规范第四十二条未知(-1)养老机构应当为入住老年人疾病诊疗提供便利条件。对突发危重疾病的入住老年人,养老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入住老年人的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应当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