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未知(-1)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有关要求、有利于入住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并满足入住老年人因健康原因对饮食的需求。

老年人与工作人员的膳食制作和用餐应当分开。养老机构应当对老年人膳食经费实行分账管理。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