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未知(-1)

本条例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包括公益性养老机构和经营性养老机构。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