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第四章 扶持发展第二十七条未知(-1)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