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未知(-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性质,不得侵占、破坏养老服务设施。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