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同级机关之间应当建立密切协作、互相配合、信息共享的机制,共同做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