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机关运行保障应当遵循资产集中管理、事权财权匹配、标准规范健全、资源集约共享的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均衡保障,提升保障效能。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