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
第二章 规划
第十条
有效
禁止设置桥体广告、高立柱大型广告、屋(楼)顶广告。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
第九条
回到全文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