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环保、土地、财政等政策,引导供热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整合供热资源,推动供热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