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三条有效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未在约定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人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