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有效主合同或者担保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对约定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无管辖权。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债权人依法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且仅起诉担保人的,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确定管辖法院。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