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有效民法典施行前,因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