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