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三节 法规案质量要求第十八条已修改提案人、起草责任单位应当针对法规案拟调整规范的问题,在法规案提请审议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